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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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6、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Ⅱ.住房公积金知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主要是针对缴存单位的,包括缴存单位的信息建立、修改、职工的人员变更、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建立以及变更等等。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主要是缴存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主要是针对缴存职工进行的住房贷款审批、发放、回收以及风险监控等。

  住房公积金会计管理,主要是对管理中心归集上来的职工资金进行财务核算,已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Ⅲ.武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Ⅳ.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

  1、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2、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6、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即可取住房公积金了。

Ⅴ.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1、住房消费情形: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2)支付房租。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2、其他情形: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3、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