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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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理赔

  1、摩托车交强险的车损赔付最高是2000元,如果是造成对方受伤,理赔上限是1万元。

  2、不过具体赔付多少,还要依责任来划分。一般来说,主责次责七三开。比如骑车跟前车追尾,造成了前车的损伤,这时候很明显是全责,那么最高赔付额度2000。如果是两车争道,都没按规定的话,那就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所承担的责任份额乘以对方车损得出赔付对方的资金。如果同时造成了人员受伤,最高赔付额为1万。

(2)交通事故认定书

  应当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人员同侦查人员分离。主张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书证的观点认为,如果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鉴定结论,那么将产生公安交警人员既是侦查人员又是鉴定人员的弊端,与刑诉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相抵触。刑诉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侦查人员如果是鉴定人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两者角色分离来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的人员参与了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作,就不应该参与本案的侦查,以防止制作人和办案人员身份重合而先入为主,或者办案人员与案件形成实质上的利害关系造成诉讼不公。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人员要出庭作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询问鉴定人。因此,作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人员应当出庭接受审判人员、公诉人和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询问,对于与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记载的事项相关的提问予以回答。对于制作人不需要或无法出庭的案件,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当庭宣读,并听取公诉人和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意见。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人没有出庭接受询问或者认定书没有在法庭上宣读,没有接受调查,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虽然是由公安机关制作,但它仍然是证据的一种。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其证明力没有优先性。除了要接受控辩双方质证、辩论以外,法院还要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如现场勘查、检验笔录、证人证言、其他的鉴定结论等综合判断,要注意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人的资格和水平、是否应当属于回避的情形,认定书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充分可靠等。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作出采信或不予采信的决定,必要时还可以要求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总而言之,在诉讼中,不能迷信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3)交通事故立案指南:立案材料准备

  起诉书。起诉书的签名必须是本人的手写签名。起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电话。如果是法人的话写名人名称、住所地、、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职务。一般说来,交通事故的起诉的被告都有两个以上,一个是驾驶者,另外一个是保险公司,有些时候,如果出现驾驶者与机动车所有者不一致时,机动车所有者也会成为被告。接下来就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的法院、原告签名和日期。

  原告、被告身份信息。原告是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如果原告是法人的时,还需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原告为无或限制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自然人人,近亲属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时,除了自身的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法人作为被告的话,需要法人的工商登记信息。被告基本信息在起诉书上要写明确,最起码法律文书能够送达。

  证据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双方的驾驶证行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这几样是交通事故立案必备的材料。还有就是原告的损失证明材料,如住院病历及医疗诊断证明、医疗发票及病人费用、护理费证明、伤残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费发票、车辆维修证明及费用、误工费及工资证明、交通费及发票、精神损失证明等等。在立案时也不需要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只要提供部分能够立案进行了,剩余材料可以在举证期间提供。

  自己作为原告立案,准备以上材料就可以了。如果委托他人立案,还需要委托手续。注意事项:一、立案时材料需要准备被告的数量再加一份,比如有两个被告,就需要准备三份材料,另外一份是给法院的。二、证据原件要保存好,立案时除了需要原件外(如起诉书、委托书等),准备复印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