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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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

  1、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二)强制执行房产怎么执行

  1、判决书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时效是有一方是自然人的(一年),双方都是法人的(半年)。

  3、申请时要交申请执行费,提交申请执行书。

  4、执行时你要配合提供对方的财产信息情况,以便法院执行。

  5、对方有工作的,可以由法院通知对方单位代扣。

  6、对方有多处房产(只有一处的不能执行,得给人有地住),可以拍卖多余的房产还债。

  7、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妨碍民事诉讼司法拘留(最多15天)。

(三)强制执行后怎么去法院拿钱

  1、执行庭执行到款项后,给执行申请人开现金支票,执行申请人拿现金支票到当地银行取现即可。

  2、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