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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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医科大学介绍

  1、重庆医科大学,简称“重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2、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3、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2008年教育部、重庆市《部市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学校为重点建设大学。

(2)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认可20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4、根据教育部的安排,进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按其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18年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重庆医科大学是几本

  1、重庆医科大学在重庆是第一批次招生,可以说是一本。但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时,可能作为第二批次招生,即为二本。

  2、重庆医科大学简称“重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