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复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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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考复习的方法

  1、协调好考试和复习的关系

  在剩下的时间内,高考生需要经历很多考试,各种各样的测试会接踵而至。因此,学生需要协调好考试和复习的关系,将考试看成另一种形式的复习。学生要认真分析自己每场考试的得分情况,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总结每场考试的收获,从而实现稳步提升。

  2、针对弱科

  学生在不同科目的学习上必定存在优势和不足,一定会有自己的强势学科和弱势学科。但是在高考中,每一科的成绩都是非常重要的,偏科是最大的阻碍。因此,学生在剩下的复习时间内,要重点针对弱科进行复习,巩固弱科基础知识,补全知识漏洞,抬升学习短板。

  3、调整考试心态

  良好的心态可以帮助学生发挥出更好地水平,从而实现巨大的跨越。因此,学生在剩下的时间内,要时刻调整自己的考试心态,避免过度紧张和自我怀疑。学生要明白,一两次的成绩并不能证明什么,只有高考成绩才是最主要的。

  4、复习错题

  错题是知识漏洞的重点体现,也是考前复习的重点之一。因此,学生要针对错题进行复习,彻底掌握易错易混淆的知识点,避免不必要的扣分。学生要将平时考试和复习时遇到的错题进行整合归纳,建立错题本,并且分析错误原因,掌握正确的做题方法和解题思路,从而实现成绩提升。

(二)高考复习资料

  1、高考复习学习资料,通常学校高三下学期发布的各学科学习资料就足够用了。

  2、学校选择的资料都是根据老师多年的高考经验选择为考生适用的,只要掌握好基础之后才可能有更上升的提升空间,比如课外辅导机构针对高考生编写的教材,都是适合当年考生的学习复习资料,汇总了历年来的高考真题以及高频考点等。

  3、切忌盲目的买很多复习资料,不但给自己造成学习压力,还有不是针对性的复习资料只会浪费自己的复习时间,考生最好选择自己所在学校的老师推荐的复习资料。

(三)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职工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