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带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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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带什么东西

  1、首先要查看公积金账户余额、已经偿还贷款后的余额,初步计算还款差额,然后准备充足的现金。

  2、然后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提前还贷的申请材料、申请表格。

  3、找到所在单位的财会人员,填写申请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把手和负责财会人员的私章。

  4、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交回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领取《提取公积金通知单》。

  5、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发放的《提取公积金通知单》,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款手续。

2)如何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提交贷款资料

  2、承办网点录取(3个工作日)

  3、承办网点审批(3个工作日)

  4、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

  5、签署借款合同(资格审批通过2个工作日后)

  6、借款合同经放款银行盖章(3个工作日)

  7、办理过户、抵押

  8、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递交放款资料

  9、承办网点上报放款资料,录入系统并审批(3个工作日)

  10、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

  11、放款(1个工作日)

3)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1、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2、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办理还贷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提供。

4)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

5)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条件: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