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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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未提取帐户资金。

  2、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市购建普通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清偿贷款,没有为其他借款人提供担保。

  4、借款人购建房行为(指签订购建房合同时间)发生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前1年之内。

  5、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二手房或者自建住房。

2.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要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目的是购买、建造、改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

  3、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5、其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6、满足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3.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职工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4.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

5.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1、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2、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办理还贷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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